枫林九溪清溪项目1#、2#、3#楼
住房销售公告
根据我市商品住房交易政策及销售管理有关要求,现将房源明细及销售规则公布如下,请有意向购买我公司该项目住房的购房人按时进行购房登记:
一、房源状况
(一)住宅
1.基本情况
本次开盘销售楼幢1#、2#、3#楼,位于浐灞国际港灞渭大道以东、港泽路以北,全部可售房源共160套,总面积约31142.81㎡。其中,144平方米以上(含)房源160套,144平方米以下房源0套。
户型1.单套面积178.41㎡-179.01㎡ 户型 120套;
户型2.单套面积236.17㎡-237.01㎡ 户型 30套;
户型3.单套面积242.61㎡-313.15㎡ 户型 10套
登记情况;
2.本期一并销售的所退房源及预留样板间
本期可售房源中无所退房源及前期预留样板间。
3.本期实体样板间预留情况
本期开盘不预留实体样板间。
4.价格情况 根据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品住房价格公示项目名单价格公示情况,本次开盘销售的住房均价20326.60元/㎡,具体一房一价见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公司销售现场、微信公众号:西安高新地产。
(二)车位
1.基本情况
本次开盘全部可售车位339个,总面积10049.73㎡,本次开盘销售的全部可售产权车位均价132820元/个,各类型车位销售均价及数量明细如下:
序号 | 车位类型 | 层数 | 数量 | 销售均价 |
1 | 普通车位 | 负一层 | 308 | 131308 |
负二层 | / | / | ||
2 | 子母车位 | 负一层 | 15 | 192400 |
负二层 | / | / | ||
3 | 微型车位 | 负一层 | 13 | 97077 |
负二层 | / | / | ||
4 | 无障碍车位 | 负一层 | 3 | 145000 |
负二层 | / | / |
2.车位销售方案
(一)销售时间。本次开盘销售的全部可售产权车位计划于2027年5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计划销售时间为2024年6月。
(二)销售方式:通过售楼处现场公示、线上媒体、公众号等宣传取证和相关信息,开发商自行组织开盘。
二、购房登记与信息核验
(一)购房登记:意向购房人按照按公示的时间,按照以下方式登记:登录西安市商品住房销售公示平台(网址:https://zjj.xa.gov.cn),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实名登记,家庭成员不可拆分多次登记,购房登记信息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一个登记流水号。
建筑面积大于144平方米(含)的住房在摇号选房时不再实施“刚需优先”,小于144平方米的住房按照原规则实施“刚需优先”。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属于刚需家庭。
1.满足以下条件的:
(1)居民家庭为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及其未成年子女、28周岁以上未婚的单身、离异满3年的单身;
(2)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购房前48个月起无住房转让记录(二孩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居民家庭购买首套、第二套除外);
(3)居民家庭成员至少一方为本市户籍。
2.按照“征收一套购买一套”的原则,持已网签备案的《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货币补偿)》(两年内)的房屋被征收人可作为刚需家庭。
普通家庭:除刚需家庭之外的购房家庭。
(二)提交购房资料:意向购房人按照按公示的时间,通过以下方式提交购房资料:
方式一:(建议通过此方式)在进行购房登记时,直接将购房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承诺书等)的电子图片(每张不大于2M)上传至平台。
方式二:通过电子邮件将购房资料电子图片发送至我司公共邮箱fljx88893999@163.com。
方式三:以上方式操作不便的,可在登记时间内,将购房资料原件递交至(枫林九溪·清溪 )项目售楼部(地址:西安浐灞国际港奥体中心地铁站B1口,联系电话:029-88893999 ),我司将协助进行扫描上传。
特别提示:购房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管理部门将通过民政、户籍等数据库进行比对,在任一阶段发现提交虚假材料的行为,我司及管理部门将通报公安部门请其按照伪造证件查处。
(三)所需材料
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
2.购房人本人满足首付款条件的存款证明;存款证明不高于意向房源购房款的30%;
3.委托他人提交购房资料的,应提交委托书、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4.证明登记购房人符合我市住房交易政策的其他必要材料。
(四)核验结果反馈与公示
1.我司将对登记家庭购房资料进行初核,通过短信、微信、邮件等方式,将所需补充的材料、初核结果(包括未通过的原因)反馈给登记人。核验通过可参加后续销售活动。
2.核验结束后,我司将及时通过销售现场、微信公众号(微信号:西安高新地产)公示初核结果。
三、摇号选房规则
1.登记家庭数量与住房房源数量比例低于1.5:1的,不再实施公证摇号,由房地产企业发布自行销售公告后进行销售。
2.登记家庭数量与住房房源数量比例高于或等于1.5:1的,实施公证摇号选房,具体规则如下:
(1)若当期可售房源为144平方米以上的,购房登记时不再区分“刚需家庭”和“普通家庭”,摇号销售时,核验通过的登记家庭统一参加一次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2)若当期可售房源既有144平方米及以下,也有144平方米以上的,摇号分两轮进行,首轮:对刚需家庭进行公证摇号;第二轮:对刚需家庭和普通家庭合并进行公证摇号。选房分两轮进行,首轮选房范围为当期144平方米及以下房源的50%,由刚需家庭按照首轮摇号次序进行选房;第二轮选房范围为首轮选房结束后的所有剩余房源。刚需家庭在首轮未选房的,可按第二轮摇号顺序参与第二轮选房;首轮已选房的刚需家庭不得参与第二轮选房。
(3)若当期可售房源为144平方米以下的,按原规则实施“刚需优先”。
四、注意事项
(一)未在网上实名登记但要求现场购房登记或核验资料的,我公司将不予受理。
(二)举报电话。如果您发现我公司或委托的中介机构有下列行为的,请及时向我公司营销部门或相关部门举报:
1.购房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但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2.购房人符合银行贷款条件但必须全款支付;
3.捆绑销售、搭售商品和服务或者附加的其他不合理条件;
4.交纳排号费、渠道费、诚意金或其他预订款性质费用;
5.提供或协助登记购房人出具虚假材料;
6.要求登记购房人到指定的银行打印银行存款证明;
7.要求登记购房人打印的存款证明高于登记购房人首付款条件;
8.预留的样板房未公开展示;
9.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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